20040608_qbt2341-97
- 配套講稿:
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,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。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。
- 特殊限制:
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、國徽等圖片,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,禁止商用。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。
- 關 鍵 詞:
- _qbt2341 97
- 資源描述:
-
《20040608_qbt2341-97》由會員分享,可在線閱讀,更多相關《20040608_qbt2341-97(11頁珍藏版)》請在技術文庫上搜索。
1、A3 耐油試驗將(150 10) 的食用油 (花生油、豆油),用瓷匙加(10 2) mL 于紙餐盒中,再將紙餐盒放在一張餐巾紙上。1 h 后觀察餐巾紙上是否有油點,如無油點則為合格,反之為不合格。A4 負重性能試驗將紙餐盒平放在平板上蓋好盒蓋,用金屬尺測量紙餐盒的高度(連蓋),精確至 1 mm。然后倒入漿砂混合物。蓋好盒蓋后,在上面放一塊 200 mm 200 mm 3mm 的平板玻璃。再將 3 kg 砝碼置于平板玻璃中央,負重 15 s 時立即取下砝碼及玻璃板,再精確測量上述高度。用下式計算試樣的負重性能值:H0-H W=-*100 H0 式中:W 試樣負重性能值,;H0 試樣高度,mm。H
2、 試樣負重后的高度,mm。注:對于各種型號紙餐盒所用的漿砂混合物具體如下:大號餐盒(600 mL) :250 mL 水、50 g 紙漿及 200 g 砂子;中號餐盒(500 mL) :200 mL 水、40 g 紙漿及 160 g 砂子;小號餐盒(400 mL) :150 mL 水、30 g 紙漿及 120 g 砂子。A5 盒蓋折次試驗將試樣盒蓋連續 180角開合 15 次,觀察與盒體連結處應無裂口、開裂??墒褂?。 4 注:*兩者擇一,只要達到相應的指標要求均可判合格。5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5.1 餐盒紙板和紙餐盒的包裝及標志按 GB/T 10342 進行,通常應有內、外兩層包裝,包裝應整
3、潔,數量應準確,或按訂貨合同的要求進行。5.1.1 內包裝材料必須清潔、無毒、無異味,并具有防塵、防水效能,包裝箱內應附有說明性標簽,并注明以下內容:a) 產品名稱、種類、注冊商標、生產許可證及衛生許可證編號;b) 生產廠名、產地、批號或生產日期、有效期;c) 檢驗合格標記及標準代號。 5.2 餐盒紙板和紙餐盒應妥善保管,以防止雨、雪和地面潮氣的影響。5.3 有關單位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,嚴防有毒藥品和重金屬粉塵的污染。5.4 未經啟封的批量產品,其存放保質期應不超過 1 年。超期產品應按(3.2)的要求重新進行檢驗,符合標準的方可使用。附錄 A紙餐盒使用性能的測定方法(標準的附錄)A1 容積測
4、定在常溫下用 1 000 mL 的量筒,量取相應體積的水倒入紙餐盒中,大號餐盒600 mL、中號餐盒 500 mL、小號餐盒 400 mL,目測應無水溢出即為合格。A2 耐水試驗將紙餐盒平放在紙板(或漿板)上,倒入溫度(90 5)、濃度約 5的 NaCl水,再加甲基紅指示液 12 滴,高度不應低于 20 mm。1 h 后將水倒出,觀察背面、兩側是否有滲漏痕跡,若沒有發現滲漏痕跡即為合格,反之判為不合格。交貨水分表面吸水容積高度變化盒蓋折次外 觀 33(6) 01 22 15135 000 55(10) 01 22 03 3 正常二次抽樣 檢查水平 S-2 不合格分類 樣本大小 B 類不合格品
5、C 類不合格品 B 類不合格 C 類不合格 AQL=6.5 AQL=10 Ac Re Ac Re 150 3 0 1 負重性能耐 水耐 油*環壓強度*短距壓縮挺 度 定量偏差厚度偏差耐折度(橫)耐破度亮度 30 GB/T 3561 . 致病菌 . 不得檢出 GB/T 3561 3.3 毒理檢驗3.3.1 毒理檢驗時樣品的處理按 GB/T 5009.60 進行,試驗方法及結果的判定按 GB 15193.1 進行。3.4 外觀3.4.1 餐盒紙板的紙面應光潔均勻,不許有折子、孔眼及漿疙瘩等影響使用的紙病。3.4.2 加工或模壓的紙餐盒外表顏色應正常,無異味,表面平整光潔。4 檢驗規則4.1 以一次
6、交貨為一批,餐盒紙板的樣本單位為令或卷,紙餐盒的樣本單位為個。4.2 供方應保證所供應的餐盒紙板或紙餐盒符合本標準的要求,每卷筒(令、箱)應附質量合格證一份。4.3 交收檢驗項目為(3.1)中的規定,并按 GB/T 2828 進行。交收檢驗抽樣方案、檢查水平、合格質量水平(AQL) 及批質量判定按表 5 的規定,試樣的采取應按 GB/T 450 進行。4.4 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衛生指標 (3.2)的要求,投產前該產品應進行一次毒理檢驗(3.3) ,毒理檢驗結果符合 GB 15193.1 要求的方可投產。在工藝條件、原材物料穩定的連續生產的條件下,每三個月應進行一次衛生指標(3.2)的測
展開閱讀全文
